近年來,在類似胡某宇死亡事件等重大熱點事件中,“自媒體”干擾輿情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自媒體”和網絡主播涌入事發地,利用官方調查的信息空窗期傳播似是而非的信息,甚至劍走偏鋒地進行造謠傳謠,從而吸引輿論眼球達到信息引流目的。這種“自媒體”亂象不但嚴重干擾輿論走向,制造群眾恐慌,更給辦案工作和輿論引導帶來很大困擾,需要引起相關部門的警惕和重視。
輿情概述
近段時間,江西鉛山縣高中生胡某宇失蹤事件成為全民關注焦點。隨著官方新聞發布會的舉行,真相浮出水面,事件也得以塵埃落定。但是,從胡某宇失蹤到遺體被發現,天南海北的網絡主播不斷涌進事發地江西鉛山縣,儼然成為當地“一害”,更成為互聯網“公害”,這個現象值得關注和反思。據澎湃新聞報道,在調查搜索期間,大量網絡主播頻繁出沒在學校和案發地周邊,大搞“直播探案”“直播打賞”,更有甚者,有些主播竟杜撰事實、炮制謠言。而此次新聞發布會的通報也專門指出:“胡某宇失蹤事件發生后,少數人為博眼球、蹭熱度,惡意編造傳播虛擬信息,憑借炮制虛假視頻,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秩序?!边@在近年來的官方通報中比較罕見。
胡某宇事件無疑是一起“自媒體”干擾辦案的典型案例,這在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安徽靈璧中學學生死亡、河北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等重大事件都有出現,成為值得警惕的網絡輿論現象。
■ 河南“7·20”特大暴雨事件
2021年7月20日,河南中北部出現大暴雨,鄭州、新鄉等地成為重災區。據《河南日報》報道稱,當前,河南省防汛救災正在緊張進行中。在災區一線搶險救援現場,還有一批人不顧勸阻“逆行”,進入災區后前面一個人發放物資、“慰問群眾”,另有人舉著相機或手機拍攝、直播;也有人舉著手機站在或趴在水里自拍在網上博取關注。多支救援隊伍向媒體反映稱,在新鄉市、鶴壁市等災區救援現場,非專業的網紅涌進災區不僅影響救援,且在網上發布不專業的救援指導,可能會誤導災區同胞自救、求救。在各大短視頻平臺上,多名擁有數十萬、百萬粉絲的網絡主播,近至山東、遠到海南,駕車前往災區,從出發時即開始發布視頻、直播宣揚,其團隊在高速口、服務區、災區等節點頻頻拍攝、發布相關內容吸引關注。
■ 安徽靈璧中學學生死亡案
2022年3月31日,一則“靈璧縣漁溝中學初二學生被多名高中生圍毆致死”的消息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隨后各大主流社交媒體“大V”紛紛入場轉發或評論該事件,輿論進一步發酵。4月3日開始,網上流出“毆打現場”視頻與照片,有所謂“知情人士”稱受害者被七人圍毆,并描述了諸多案發細節,如“受害者身上有被玻璃扎、煙頭燙痕跡、嘴里被塞鞋”“打人者是校長外甥”“教育局施壓化解此事,派出所要求統一口徑”“死者父親遭威脅”等。知乎上還有用戶自稱“本校生”爆料稱,“事件已被處理,六個‘沒動手的人’每人賠償五萬,動手的人最多判三年”。這些傳言和截圖出現在多個平臺評論區,并被大量復制傳播,影響十分惡劣。在事件中扮演“意見領袖”角色的部分“自媒體”和網絡大V為了熱度和流量在傳播中添油加醋,煽動網友情緒刺激事態惡化。
■ 河北唐山“燒烤店打人案”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一家燒烤店內,男子陳某志酒后騷擾一名女子起沖突,之后帶領多人暴力毆打數名女性,案發后迅速逃離現場?,F場監控視頻曝光后迅速引發全社會關注。據封面新聞報道,在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發生后,短視頻平臺上出現大量賬號,根據網友懷疑的對象更改賬戶名,冒充打人參與者蹭流量,還開啟了網絡直播。還有些自稱被網暴者借機開啟直播,呼吁“點關注”,引發網友反感情緒。一些商戶賬號甚至發布視頻借事件營銷,諸如“歡迎前來就餐,我們這里不打人”。甚至四川射洪某跆拳道館為蹭熱點,組織7人在擺拍類似燒烤店打人的視頻,并剪輯添加“再現唐山打人事件”“續唐山事件后”等文字內容上傳網絡。這些假賬號一時間讓人真假難辨,很多視頻內容在網絡中瘋傳,不少博主確實“火”了,但輿論環境卻因此一片烏煙瘴氣,輿情持續蔓延。
輿論觀察
對于“自媒體”扎堆炒作社會熱點事件的現象,輿論普遍表示反感,如中國青年網評論文章曾深刻揭露稱:這類如寄生蟲般的流量,不是靠生產好的內容贏得關注,而是不擇手段的獵奇,把別人當成流量工具,消費普通人的善良、樸實或者悲劇,用別人的尷尬、悲哀、無知、不堪、努力或不知所措,來拉升自己的流量。一些媒體關注到“自媒體”所謂“流量經濟”亂象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如《中國婦女報》評論文章認為,一些互聯網從業者不是將必要的社會責任扛在肩上,更沒有把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放在心上,“這些企業的目標,究竟是為公眾服務,還是僅僅為了融資圈錢,這才是問題的本質所在”。
部分媒體談到目前各類平臺上的小視頻多如牛毛競爭激烈、平淡內容無人問津的問題,普遍呼吁不能歪了所謂的“流量經濟”“眼球經濟”而犧牲公共利益。中國經濟網評論文章強調,絕不能以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為代價,必須遵守社會公序良俗和國家法律法規,否則就在禁止、打擊和懲戒的范疇。
當下,流量造假、黑公關、網絡水軍等肆虐已久,造成社會危害大、民怨深的問題,多數輿論進一步呼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如中國文明網撰文稱,促進網絡流量回歸正軌,營造清朗干凈的網絡環境,乃是監管部門的職責,也是維護互聯網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大眾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特征解析
總結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自媒體”干擾輿論現象有其特征:從形式方面,多呈現似是而非的傳謠活動;從結果方面,往往對輿情走勢產生不利干擾;從影響方面,這種惡意引流行為卻因屢禁不止,造成輿論處置困擾。
1.似是而非傳謠 制造群眾恐慌
在多起社會熱點事件中,導致輿情事態一步步失控的原因,和某些深諳互聯網傳播之道的“自媒體”甚至網絡博主有著密切關聯。他們打著正義的旗幟煽動情緒,以“合理想象”來復原全貌,用拼湊嫁接來混淆事實,讓類似“有人爆料”“網友投稿”這種似是而非的信息在網絡上大肆流傳,以訛傳訛,以謠生謠,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對于社會熱點事件,網絡中的關注、質疑本應是民意反饋的渠道,但是在輿情發酵過程中尤其事件初期,一些不真實言論和不理性圍觀卻成為輿論場混亂的直接誘因,尤其是在官方處置“信息空窗期”的輿論焦灼期間,一些“自媒體”和網絡主播利用傳播規律,故意制造似是而非的信息吸引輿論關注,就會加劇公眾的焦慮和質疑,甚至造成輿論恐慌情緒,對輿論場的正向傳播百害而無一利。
2. 影響輿情走向 增加辦案壓力
總結多個案例可見,這些“自媒體”和網絡博主熱衷于扎堆事發地點,將此作為“流量密碼”,不顧道德底線和法律要求,瘋狂圍觀、惡意表演、傳播謠言,帶起了一股網絡的歪風邪氣。只要哪里出現社會熱點,他們立刻不遠千里趕赴現場,等熱度消耗之后又馬不停蹄地趕往下一個。正如輿論批判的那樣,流量經過之處,如蝗蟲過境,荼毒無窮。從造成的結果來看,這些網絡博主們蜂擁而上,為了引流牟利不惜傳播謠言,甚至主動編制謊言,嚴重干擾輿論環境,導致真正有價值的重要信息傳播受阻,令本已混亂的輿論場更是“謠言與陰謀齊飛”,間接煽動公眾對政府產生質疑和不滿,造成了公安等辦案機關的被動和阻礙,大大增加了政府公信力的修復成本。
3. 惡意信息引流 制造輿論雜音
根據現有法律法規,惡意引導和制造流量行為早已被法律所禁止。事實上,幾乎每一次主播蹭熱度引發輿論批評,監管部門和平臺都會處罰、封禁一批違規賬號。但泛濫的野生主播仍層出不窮,雖然經過多輪清理但仍“卷土重來”。究其原因,不僅在于它們的違法成本過低,博出位、上熱搜的流量收益遠大于處罰損失;還在于大量主播扎堆造謠,由此產生“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近兩年來,這種惡意信息引流的情況在越來越多的輿情事件中出現。每當有公共事件發生,不少“自媒體”甚至網紅“大V”都會聚集在各大網絡社交平臺,對新聞事件評頭論足,甚至進行所謂的“調查分析”,其中不乏極端和背離主流價值觀的言論,這類噪音和雜音對事件當事人以及政法機關的調查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輿情建議
“自媒體”時代,輿論生態更加顯得錯綜復雜,尤其是目前占據網絡輿論場半壁江山的營銷號和“自媒體”,在制造與炒作輿論進行話題引流方面,早已輕車熟路,他們對某些社會話題大肆渲染并帶偏輿論,特別是在高熱輿情事件中,更是有“自媒體”等蹭熱點、蹭流量的畸形輿論推動,圍繞熱點事件不負責任地散布捕風捉影的內容,更是有炒作甚至為了博眼球進行輿論造假,令事件偏離理性方向,背離客觀的民意原則和法治底線,令網絡輿論呈現出混雜、焦灼態勢,需要網絡空間治理的多方主體共同發力應對。
首先,就處置部門而言,一是需要及時關注輿論偏向情況,快速處置以匡正信息傳播路徑,否則這些偏離客觀事實甚至違背法律道德底線的不實信息,將會以“偽真相”“偽民意”形式在更大范圍傳播,不但為后續應對處置制造障礙,還可能制造網絡暴力產生“二次輿論傷害”。二是對公共熱點事件傳播中“自媒體”的發布內容,不但需要及時予以回應,還要做到準確、實事求是,并盡快公布信息,及時發布真實信息,減少信息傳播環節和噪音,應努力讓“真相要跑在謠言之前”,防止謠言滋生干擾輿情的后續處置。三是適應當下網絡的新媒體傳播形勢,有目的地運用多媒體渠道進行信息發布,在“自媒體”陣地上組建自己的專業網評力量,擴大多元化的民意溝通和反映渠道,能及時將事件的最新進展傳遞給公眾,也使公眾能及時反饋意見建議。
其次,“自媒體”干擾輿論的現象對社會法治環境造成沖擊。有鑒于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完善立法,細化相關法律法規條款的針對性,加大問責懲治的社會警示效果。包括健全不良信息的打擊體系,加大法律懲治力度和范圍,提高“自媒體”違法成本;適時對相關行業開展執法督察,集中曝光違法“自媒體”亂象,設立黑名單,提高“自媒體”的準入門檻;等等。
最后,各類平臺作為流量經濟的支撐者,也是流量經濟的最大受益者,相關主管部門要督促各平臺承擔起主體責任,與各種違規亂象、違法行為做徹底切割,并加強日常管理,對違規違法者嚴肅處理。此外,公眾也需要提高對輿情事件的客觀認識和合理判斷,加強對網絡謠言的免疫力。通過監管部門、互聯網平臺以及公眾的多方參與,以社會共治構建清朗網絡環境。